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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开招聘临朐县检验检测中心派遣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7-29 17:10:05文章来源:阅读:


2024年公开招聘临朐县检验检测中心

劳务派遣人员简

 

临朐金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临朐县检验检测中心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劳务派遣人员5。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为临朐县;

(三)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

(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报考资格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五)专业要求为化学、金属材料、机电、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相关及其相近专业;

(六)报考人员已参加工作并在职参保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为准)。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7日(报名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1日上午9:00,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7日下午17:00)

报名方式:通过临朐金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luzhongjinqiao.com/)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需登陆官网后在“报名考试”专栏选择考试,报名须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应电子版证明材料(照片、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证件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在其他资料栏打包上传。若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1. 资格审查

    待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需在2024年8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已参加工作并在职参保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到临朐金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审核,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现场审核地点临朐金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县城文化路北段1711号,县人力资源市场沿街二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即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考务费70(请自备现金)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2. 面试

    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测评要素分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

        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最高学历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临朐金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luzhongjinqiao.com/)和“鲁中金桥”微信公众号同时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统一组织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应聘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最高学历高者优先。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最高学历高者优先。

    五、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朐金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luzhongjinqiao.com/)和“鲁中金桥”微信公众号同时公布。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聘用管理

    (一)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2200元/月。聘用人员与临朐金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聘用人员基本工资2600元/月(包含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比例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绩效考核400元/月,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三)管理服务

        1.临朐金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朐县检验检测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保险手续,实行聘用制,聘期,聘用期期间发现派遣人员不能胜任职位工作情形的,予以辞退。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日常管理以临朐县检验检测中心为主,临朐金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七、其他

         招聘工作由临朐金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临朐县检验检测中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招聘工作全程公开、透明,结果及时对外公布,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及公众号了解相关信息,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本简章由临朐金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309700905363213110

                            

                                                         临朐金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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