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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1-07-06 09:32:25文章来源: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中心阅读:

 

根据工作需要,受临朐县人民检察院委托,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执法辅警3人,具体招聘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3、临朐县常住户口;

4、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出生);

5、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无纹身,工作认真主动,无不良嗜好;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见附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报考资格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1762021年711

报名方式通过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中心官网进行报名(https://www.luzhongjinqiao.com/)

)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登陆官网后在“报名考试”专栏选择考试,报名须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应电子版证明材料。

待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需在2021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其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到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中心进行现场审核,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审核地点: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中心(县城文化路北段1711号,县技工学校南邻,县人力资源市场沿街二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即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请自备现金)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

应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测评要素分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实际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中心官网https://www.luzhongjinqiao.com/“临朐公共就业”微信公众号同时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入围人员的人事档案、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刑事处罚记录、严重违法行为或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一律不予录用。

对因考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体检

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实际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应于2021年7月19日在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中心官网右上角“我的消息”中打印《体检通知书》,并按《体检通知书》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和《体检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费用自理。

统一组织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应聘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面试、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中心官网(https://www.luzhongjinqiao.com/)和“临朐公共就业”微信公众号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福利待遇

(一)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二)福利待遇。试用期工资2000/月。聘用人员与县金桥劳务开发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后,聘用人员基本工资2400/月(包含社会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绩效考核500/月,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七、其他

招聘工作由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临朐县人民检察院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招聘工作全程公开、透明,结果及时对外公布,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及公众号了解相关信息,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本简章由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3097009,05363213110

附件: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计划表.pdf


 

                           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中心

                 20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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